五、沉要事项
(一)公司章程、注册本钱改观情况
1.汇报期内集团注册本钱无改观情况。
2.汇报期内集团章程无改观情况。
(二)归并、分立、遣散或申请破产等事项
汇报期内集团无归并、分立、遣散或申请破产等事项。
(三)沉大融资行为、沉大或有事项等
1.沉大融资行为
今年度,集团本部提用流动贷款1.4亿元,提用并购贷款4.85亿元;提用项目贷款0.9036亿元;
股份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数30,696万股,配股融资11.83亿元;惠盐高快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提取贷款2.69亿元;惠深投控公司提取贷款0.6827亿元;
深汕公司提取银行贷款0.2349亿元,并刊行处所当局专项债1.7亿元。
2.沉大或有事项
汇报期内,集团为深汕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金额8.8亿元;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为参股企业深圳大铲湾现代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金额1.120509亿元。
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下属公司注销
集团控股公司深圳市骏联港航发展有限公司凭据《深圳市骏联港航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东会决定》,通过深圳市骏联港航发展有限公司注销议案,并成立算帐组,于2020年12月起终场所有运营。截止本汇报出具日,上述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算帐工作已经发展尚未实现,工商尚未注销。
(2)光汇石油舟山项目
2020年11月16日经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光汇石油舟山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本集团拟通过境表向光汇石油集团有限公司(HK,以下简称香港光汇或指标公司)增资、境内受让光汇科技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汇科技,香港光汇境内关联方)对光汇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运公司)债权的方式,获取香港光汇90%股权,从而达到控股光汇石油舟山项目之主张,并持续推动后续工程建设运营。
(3)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事项
集团控股公司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赞成通过以“统借统还”方式向国度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告贷报答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用款报答惠州深能港务有限公司,贷款期限3年。
(4)集团发债事项
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刊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于2020年10月29日经深圳证券买卖所审核赞成,在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2802号)。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刊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刊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截至审计汇报日,集团已经实现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刊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盐港01,代码149406),票面利率为3.5%,债券期限为3年,选取固定利率,付息频率为每年一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3月16日,到期日2024年3月16日。
(四)沉大吃亏或沉大损失情况
汇报期内,集团未产生沉大吃亏和沉大损失。
(五)企业聘用、解聘管帐师事务所情况
汇报期内,因原管帐师事务所服务期限到期,市国资委选聘并委托本分国际管帐师事务所(特殊通常合资)对集团2020年度财政报表进行审计。
(六)其他沉大事项
无。

